18986240911
296187619

手机:邓老师:18986240911

QQ:296187619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卫健委:没执医证将被辞退!3年内必须通过执医

文章来源:admin 点击数:次 更新时间:2023-06-12

卫健委:没执医证将被辞退!3年内必须通过执医考试!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的,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
013年没证解除合同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各类相关专业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依法执业。
凡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才引进等程序录用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已入编满三年及以上,未能取得相关执业或从业资格的人员,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取得执业资格年限为三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取得执业资格年限的,或约定取得执业资格年限超过三年时间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卫技人员从2017年4月起按编外人员计发工资,并限定2017年底前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逾期不能取得的,2017年12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现在可理解为三年内必须考取执业证书)
02定向单位
 
大专院校毕业已满三年但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从2017年4月起由用人单位按编外无专业技术资格临时工计发工资;若2017年仍未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由该局单方解除入学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并予以辞退。
同时,凡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定向委托培养生,毕业后三年内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的,也将予以辞退。(定向就业也不再是铁饭碗)
03医疗单位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计生中心、县疾控中心等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只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从2017年4月起暂以借用方式到基层卫生院工作,在2017年底前未能考取执业医师资格的,正式调入基层卫生院工作。
经定向委托培养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其大专院校毕业后三年内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于取得执业资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任合同,与公开招聘人员一起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各医疗卫生单位可出台各种激励措施,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种资格考试,对考试通过者,给予适当奖励。 已取得医师、护士资格的,必须及时向县卫计行政部门申请注册,依法执业。
未经医师、护士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护士执业活动。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才具有相应的处方权,其他人员不得开具处方。
医技科室出具诊断性报告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04定期考核
 
县卫计局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收回医师、护士执业证书。
随着国家对于医疗卫生的安全以及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方面的重视,医师资格证书是每位医生都不可缺少的,这毕竟是关于国计民生的大事。
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出台了各种激励措施,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种资格考试,对考试通过者给予适当奖励。
武汉医学技能高考班 /医学技能高考班/口腔医学技能高考班/临床医学技能高考班/口腔医学专业/口腔医学大专招生/口腔医学招生/口腔医学全日制大专招生/口腔医学技术转口腔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大专招生/临床医学招生/临床医学全日制大专招生/临床医学大专/口腔医学大专/口腔医学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科学校/湖北医学技能高考/中医学招生/ 
招办负责老师:邓老师 18986240911(微信同步)18971595427(微信同步) QQ:296187619
十年专注医学教育,圆您执业医师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升升学生公寓 招生办电话:邓老师 18986240911 18971595427 QQ:296187619

版权所有:武汉赛华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鄂ICP备20010767号-8